序號
項目名稱
數量
進口設備
備注
1
臭氧分析儀
34
是
2
一氧化碳分析儀
43
3
PM2.5分析儀(β射線法)
44
4
PM2.5分析儀(振蕩天平法)
5
數據傳輸與網絡化質控平臺軟硬件
46
否
6
二氧化硫分析儀
31
7
氮氧化物分析儀
8
PM10分析儀(β射線法)
26
9
PM10分析儀(振蕩天平法)
10
質控設備(動態校準、零氣發生器、標氣、閥門等)
17
11
動態校準儀
12
零氣發生器
13
碳黑分析儀
14
能見度觀測儀
15
氣象儀(五參數)
19
16
城市環境攝影系統
37
配套采樣系統、機架、穩壓電源等輔助設備
21
18
站房改造
新建站房
20
**溫度計
**氣壓計
包組二
2、預算金額:包組一:人民幣 5591 萬元;包組二:人民幣 1988 萬元。 3、交貨期:設備在合同簽訂后60日內交付,每個單位提供3人5天的國內培訓,培訓時間由采購人根據運行需要靈活安排。 4、合同簽訂及交貨地點:各級環境監測站內指定位置 5、本項目不接受備選方案。 6、本項目部分設備允許進口產品參與投標。(允許進口設備清單詳見用戶需求書) 7、重要設備:指包組一設備清單中序號1~13的設備,包組二設備清單中序號1~9的設備。 投標人可對個別包或全部包進行投標,但應對包內所有的招標內容進行投標,不允許只對包內其中部分內容進行投標。 五、投標供應商資格: 1. 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 投標人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 3. 投標人如不是重要設備的制造商或代理經銷商,必須提交制造商出具的投標授權函原件。代理經銷商須提交有效的銷售代理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4. 已報名并獲取本項目采購文件的。 六、符合資格的投標供應商應當在2012年11月8日起至2012年11月20日期間(辦公時間內,法定節假日除外)到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詳細地址:廣州市越秀區越華路118號之一)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150 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七、投標截止時間:2012年11月29日 09:30 八、投標文件遞交地點: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910 室 九、開標時間:2012年11月29日 09:30 十、開標地點: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910 室 十一、本次招標的投標保證金金額為:包組一:人民幣 55 萬元;包組二:人民幣 19 萬元。 集中采購機構聯系人:肖先生 采購人聯系人:邱小姐 電話:020-6279 1619 電話: 傳真:020-8330 9916 8330 1107 傳真: 聯系地址: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 聯系地址:廣州市內 郵編:510030 郵編:510000 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 2012年11月8日
冀公網安備 13092902000184號